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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GCS techGCS tech(SZ:002453)2023-10-30 11:56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陵华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了解且核实后, 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刘彦山 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 券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