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经审慎分析,对本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新安 李永军 刘彦山 签字日期: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