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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软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GCS techGCS tech(SZ:002453)2023-12-15 11:18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监事会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秩序,保障监事会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 要的保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构成和履职方式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 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