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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软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GCS techGCS tech(SZ:002453)2023-12-15 11:18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 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决策、监督制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