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软科技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55 号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奥得赛化 学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 2,662.62 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 依据承诺内容,你公司应向华软科技补偿股份 47,774,897 股及 现金 9,986.40 万元。2023 年 7 月,你公司完成股份补偿,直至 2023 年 12 月底,你公司才向华软科技支付全部现金补偿款,完 成全部补偿义务。你公司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业绩承诺方案及时履 行补偿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7.7.6 条第一款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4.1 条的规定。同 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业绩补偿义务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承诺事项,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有关规定履行承诺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 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3 月 25 日 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