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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重大决策管理制度
BCCBCC(SZ:002455)2023-12-05 07:42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决策 的科学性,有效性,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重大决 策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据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行使经营决策等权力。公司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 下列事项须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后,方能实施: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五)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六)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公司年度报告; (八)审议批准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对外担保; (九)审议批准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 分之五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和提供担保除外); (十)审议批准下列非关联交易: 1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