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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2:2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 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 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统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 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 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第四条 提名 董事会换届时,新任董事候选人可以由原任董事会提名;持有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