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中超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做事前认 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 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我们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