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独立意见 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方案中其他要求均不作变更,本次变更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公 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