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田: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创新与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 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五条 创新与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 1 页,共 5 页 第六条 创新与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创新与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 总裁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 4 名投资评审小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