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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 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占两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 1 页,共 6 页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