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田: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合 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广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负责,承担合规管理的 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合规管 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合署办公,由五名 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两名非独立董事。 第 1页,共 5 页 第四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合规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 责主持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