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田: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 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职责, 规范总裁的行为,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总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裁的职权 第六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 (十)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降级、加减薪、奖惩与 辞退; (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审批决定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以资产总额和 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为计算标准)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10%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十三)审批决定公司发生的在下列额度内的对外投资 事项(不含证券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