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 陈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沟通汇报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关于年报工作的汇报和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 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 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