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 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 融资安 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