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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关于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JialongJialong(SZ:002495)2023-10-13 10:22

关于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众函字(2023)第 0929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股份"或"公司")的委 托,对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我们 的相关判断,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根据贵所《关于 对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311 号)(以 下简称《关注函》),我们针对关注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有关 事项具体情况及回复如下: 1. 说明你公司将持有的前海股交 7.64%股权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七条:金融资产同 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 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