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