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 年 2 月)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 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 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 下职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汇报; (二)对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情况进 行监督; (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的事前审阅,以及与会计师事务 所完成初步审计后的沟通; (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