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委员内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