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LFBCLFBC(SZ:002513)2023-12-25 11:1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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