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 该独立董事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