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 于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上海 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 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落款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 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 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 对本次股东大会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