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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InfinovaInfinova(SZ:002528)2023-12-12 03:5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含独立董 事和其他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常 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其他外部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