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拓: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加强 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