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的其他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 董事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