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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科技: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8月)

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 实施细则 二〇二三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人力资 源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核心管理人才选拔及聘用机制、考核与薪酬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各方面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人力资源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人力资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人力资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委派,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人力资源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