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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科技: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总裁职责 权限,规范总裁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第二章 总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