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 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由该独立董事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 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