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董事会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 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关联董事已根据《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 议表决,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 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凝聚核心团队的同时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 期、持续和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