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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SPCSPC(SZ:002573)2023-10-16 11:5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 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设立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 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议事规则的规 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第四条 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 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与业务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