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明牌珠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Ming JewelryMing Jewelry(SZ:002574)2024-04-25 12:4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规范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 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等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 执行。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