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用途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用途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或"上市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对奥拓电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沈永 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9号)核准, 上市公司于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28,561股,每股面值1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60.13万元,扣除承销费 用人民币200.00万元,扣除发行人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