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