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公司与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豁免版)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股票简称:万安科技 股票代码:002590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VI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根据贵所的要求,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 "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 报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核查,并完成了《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以下简称"本回复报告"), 具体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和名词释义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的含义一致。 | 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