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_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161 号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1.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 50 万套 铝合金固定卡钳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底盘铝合金轻量化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较低,2022 年各产品产能利 用率均低于 70%。2020 年至 2023 年 6 月,发行人副车架的产能利 用率分别仅有 23.26%、41.48%、62.22%、53.54%。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产品 技术路径的区别与联系,进一步说明在目前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 况下,新增产能的必要性,是否可以通过生产线技术改造等方式 解决新增产能问题;(2)铝合金固定卡钳、铝合金副车架的现有 产能及产能利用率,并结合市场竞争格局、主要竞争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