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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Hainan RuiZeHainan RuiZe(SZ:002596)2024-01-12 08:54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专门负责公司内审体系的组建与运作,对内部控制、经营风险进行审计。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 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通过内审部实现其对董事会、投资者以及其他外部组织 的义务。审计委员会对内审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 各委员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南瑞 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超半数,且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委员为专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