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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Hainan RuiZeHainan RuiZe(SZ:002596)2024-01-12 08:5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 独立行使职权。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 决议前已得到了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 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