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二○二四年五月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之法律意见书 致: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的委托,担任海南瑞泽实施2021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海南瑞泽本次激励计划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以下简称 "本次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本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