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 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1 (二)薪酬与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 (三)薪酬与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相结合;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的薪酬管理,使公司的董事、监事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有效调 动董事、监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 康、持续、稳定发展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南瑞泽新型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监事是指公司董事会和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