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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8734号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瓷集团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大连电瓷集团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 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大连电瓷集团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大连电瓷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大连电瓷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