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 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大连电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通过 独立客观的监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以确保公司经营目的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