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3. 我们同意公司对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温素彬 张洪发 张利军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各 种情形。 三、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在了解了国信财务公司的相关资质、经营状况以及公司与 国信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 为: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 金额累计 0 元,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 保实际发生额累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