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 材料。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一切原始材料、副 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记载、 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的印章和签字均真实、有效,有关副本、复印件 等材料均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不包括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 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1 法律意见书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 2 号亚太商务楼 14 层 ADEF 单元 邮编:210005 14/F, Asia Pacific Business Building, 2 Hanzhong Road, Gulou District, Nanjing, Jiangsu 210005, P.R. China 电话/Tel : +86 25 6951 1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