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和《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董事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副董 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