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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AKCOMEAKCOME(SZ:002610)2023-11-20 11:24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爱康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 作为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一名自然人出任。 第四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其履行职责并行使 相应权利。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