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简称"子公司")。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等为任何其他单位(包 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他公司)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 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 的担保等。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产"以公司合并报表为统计口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