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1月)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附属公司是指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 经营协议,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