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非独立董 事 1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