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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广泛吸纳 优秀管理人才,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能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