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致: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通知公告的内容一致。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 ...